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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地南警局遇袭案:凶徒5名家人9月2日重新过堂

31/07/2024 03:19 PM

(新山31日马新社讯)地庭择定于9月2日,为柔佛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凶徒5名家人涉嫌恐怖活动的案件重新过堂。

 

法官拉丝达罗斯里今天批准来自总检察署重案组的主控官法芝达的上述申请,以便控方能完成恐袭的专家报告后,将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法庭也谕令案件中的19岁被告,即玛丽亚拉丁到临近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此事也交由居銮新邦令金狱方处理。

 

在这之前,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法依扎拉曼要求法庭,允许将玛丽亚转介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因为他早前在监狱会晤所有当事人时发现,这名少女疑似有抑郁症状。

 

在今年6月19日,现年62岁的拉丁英然、34岁的隆尤拉、59岁的罗丝娜、23岁的法哈索比丽娜,以及19岁的玛丽亚,因涉嫌恐怖活动而在新山地庭面控。

 

拉丁英然也是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当场遭歼灭的凶徒拉丁鲁曼胞父,他被控向妻子罗丝娜、2名儿子即享年21岁的拉丁鲁曼与隆尤拉,还有2名女儿即法哈与玛丽亚,灌输IS恐怖组织的思想并鼓励展开恐怖行动。

 

拉丁英然也面对另外3项控状,包括支持恐怖行动并藏有4把用以展开IS活动的自制气枪,还有向恐怖组织首领阿布峇卡宣誓效忠,以及拥有一本与IS恐怖组织有关的书籍。

 

根据控状,拉丁英然涉嫌在2014年杪至今年5月17日,在甘榜双溪地南的一所住家犯下上述行为。

 

他因而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及罚款;刑事法典第130J(1)条文,一旦定罪将判处终生监禁或入狱不超过40年,或罚款,并充公用以犯罪的资产;至于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则入狱不超过7年,或罚款并剥夺所属物件。

 

第二被告,即已故凶徒胞兄隆尤拉则面对2项罪控,分别是在上述期间的相同地点向上述首领宣誓效忠,即拥有一个存有IS相关内容及恐怖活动的“外置硬盘”。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30J(1)(a)条文,一旦定罪将面对终生监禁或入狱不超过40年及罚款,还有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则入狱不超过7年或罚款。

 

至于凶徒的新加坡籍母亲罗丝娜,姐姐法哈及妹妹玛丽亚,则各自被控蓄意隐瞒有关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的相关情报,她们三人涉嫌在2017年4月至今年5月17日,在相同地点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一旦定罪,将入狱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今年5月17日凌晨2时45分,乌鲁地南警局遭夜袭,3名警员2死1伤,带着面罩持巴冷刀干案的凶徒拉丁鲁曼当场遭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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