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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拥有大容量汽油 · 泰国籍男女今面控不认罪

31/07/2024 03:13 PM

(亚罗士打31日马新讯)涉嫌在吉打州巴东得腊县榴莲勿弄区非法拥有大容量汽油的一对泰国籍男女,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2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8岁的帕查丽哈玛及21岁的阿杜罗萨利辛,他们皆来自泰国宋卡,两人个别面控时是以泰文宣读控状,尔后在法官诺再汉面前否认有罪。

 

法官允许2名被告,个别以1万令吉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他们每个月需到临近的警局报到。

 

根据控状,帕查丽哈玛涉嫌拥有大容量的定期统制物品,在其本地注册号的车辆后座额外油箱发现60公升的汽油,基于合理怀疑,她因而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规第3(1)条文,即未经许可批量处理统制品。

 

阿杜罗也面对相同的罪控,即在本月27日上午11时45分,在榴莲勿弄的一段路障被发现车内设有改装油箱,且藏有100公升的汽油。

 

2名被告因为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即无官方文件非法携带或拥有统制品,并与相同法令第22(1)条文同读,一旦定罪,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入狱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如果重犯,罚款额高达300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稍后择定于今年9月4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来自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的莫哈末希尔米及莫哈末沙尤迪,至于2名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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