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马新社讯)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告密者必须先向相关机构举报任何不当行为,才符合资格在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之下获得保护。
她指出,这是该法令之下阐明的程序。
“例如,若有贪污案,告密者必须先向反贪污委员会提供情报。然后该机构将展开调查,以及决定有关人士是否符合告密者的身份。这就是程序。
“不可取的是,当知道情报后却没向有关机构举报,但突然发表声明寻求保护。
“但如果有人认为,这么做是因为要向媒体发言及获得保护,我认为,这交由相关机构决定。因为机构也要评估有关情报。”
她今日主持2024年吉隆坡国际仲裁论坛开幕式后,对媒体这么说。
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峇基在上周六证实,其官员已于10月30日与一名告密者会面,关于数名州议员被指索贿作为支持项目获批的视频。
据称,该名告密者也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发出公函,以在向反贪会投报之前获得保护。
然而,安华昨天说,他尚未收到任何信函,即使收到,也会直接呈给反贪会。
他也强调,他不能用首相之名为任何人提供保护,但指如实提供情报的人,且没有参与其中,就应当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