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马新社讯)通讯部长法米指出,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修正法案重点针对网络犯罪课题,如恋童癖、诈骗及赌博。
他说,这在去年12月国会通过的法案已从2月11日起生效,对数个罪行施加更严重刑罚。
“过去有些被定义为邪恶的事,现在已改为极其邪恶,定义更加明确,不再像以前那样宽泛。
“修正法案中也增加一些可为控辩双方提供清晰依据的解释,因此法律更明确及具体,不会像过去那样被滥用。”
他今日出席与班底谷青年会面活动时,向记者这么说。
法米提醒公众在社交媒体获取信息时需保持谨慎,避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
他强调,社交媒体用户应以主流媒体作为主要信息来源,确保消息准确。
“如果主流媒体没有报道此事或没有使用网络广传的用词或句子,我希望大家不要传播、点赞、转发或分享,因为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该修正案已于2月7日宪报颁布,并在2月11日正式生效,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安全、可持续的互联网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