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马新社讯)电子发票系统自去年8月落实以来,多达2万6665间公司已采用该系统,截至本月10日一共发出2074万张电子发票。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这显示公司对电子发票举措的接受程度处于良好水平,以及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提供的系统有效性高。
她解释,尽管对于电子发票的接受程度良好,但同时已鉴定纳税人在使用该平台时所面对的多项挑战。
“我们已准备改善措施。”
她今天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张菲倩上议员提问关于电子发票系统的课题,如此回应。
另外,林慧英说,政府允许沙巴和砂拉越的微型和中小型企业(PMKS)使用综合电子发票,每月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电子发票,并在下个月的首7天内通过MyInvois网站或MyInvois应用程式提交予税收局。
她也说,税收局在全国各地设立电子发票服务柜台,备有电脑设施和网络设施,以便微型和中小型企业在面对电供或网络连接问题时,能开出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