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马新社讯)联邦法院今日推翻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裁定国能(TNB)不符合申请制造业再投资津贴的资格,应缴交内陆税收局所追加的逾12亿令吉税款。
国能今日向大马交易所报备,联邦法院已推翻高庭与上诉庭早前批准其司法检讨申请,以撤销2020年7月13日额外征税通知的裁决。
根据国能的这份声明,该额外征税通知的原始金额是18亿1250万6384令吉64仙。
“不过,在税收局于2020年12月29日通过一项庭外和解令给予罚款豁免后,应缴税额已减至12亿5000万4403令吉20仙。”
声明说,此案应连同国能自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发布的相关公告一并参考,而国能目前正评估上述裁决对该公司的整体影响。
国能提到,联邦法院的裁决认为,作为一家公用事业公司,国能应依照1967年所得税法令附表7B申报投资津贴,而不是申报制造业专属的附表7A再投资津贴。
“有鉴于联邦法院作出这项裁决,国能将根据附表7B申报投资津贴。
“这项裁决可能对公司和集团2025财政年度的收益表现与资产净值带来负面影响。
“尽管如此,这项裁决预料不会对公司及集团的营运构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