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马新社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霹雳端洛前州议员杨祖强寻求检讨其性侵女佣案罪成判决,所提出的准令申请。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沙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定该申请未达到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文的门槛。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河拿督柯林。
哈欣韩沙宣判时说:“我们认为各方均已获得充分的机会。不存在违反自然正义的情况。因此,我们驳回该申请。”
随着联邦法院于2025年10月1日驳回杨祖强的最终上诉,维持他强奸女佣罪成,监禁8年和鞭笞2下的原判,现年55岁的杨祖强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较早前,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陈词指出,其当事人的检讨准令申请理应获准,因为申请人的申辩权无意中被剥夺而遭受严重的司法不公。
郑宝德表明,本案中存在违反自然正义的情况,因为原审法官未能考虑杨祖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向警方提供的供词。
副检察司拿督尤赛尼则说,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之前已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层面进行陈词和辩论。
“现阶段重新审理事实和法律问题是不合适的。如果这样做,那么庭审就无法最终定论。”
高庭最初于2022年7月判处杨祖强监禁13年和鞭笞2下刑罚;2024年3月,上诉庭将他的刑期减至8年,但维持鞭笞2下刑罚。
高庭裁决,杨祖强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9时15分期间,在其怡保住家强奸一名23岁的印尼籍女佣罪成。
联邦法院一致驳回杨祖强的最终上诉,并裁定受害人证词可信且令人信服。
联邦法院也确认,高庭采纳受害人证词作为定罪依据的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