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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青年涉嫌有组织犯罪·案件属高庭权限不获保释

10/03/2026 11:44 AM

(北海10日马新社讯)8名青年包括两名女子今早在地庭被控,他们涉嫌在去年成为“Adik Labu Besar帮”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

 

8名被告分别是诺艾雅(22岁)、努鲁娜达莎(23岁)、莫哈末萨梅林(35岁)、莫哈末艾扎(28岁)、艾扎阿布巴卡(23岁)、莫哈末再尼(27岁)、莫哈末阿兹兹(22岁)及莫哈末菲特里(31岁)。

 

由于案件属于高庭权限,因此在地庭法官罗斯兰哈米面前分别宣读控状后,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2025年3月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在威北甘榜牙也一间住家,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Geng Adik Labu Besar”的成员。

 

该控状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集团),并可在同一条文下定罪;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

 

主控官为苏洛沙尼及玛严贾米拉,其中7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只有曼吉星律师代表努鲁娜达莎。

 

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因为保释申请只能向高庭提出,案件定于5月4日再度过堂。

 

昨日,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指出,警方上月中在槟城展开的“影子行动”,成功瓦解一个由8名本地男子组成的盗窃集团,涉案金额估计接近100万令吉。

 

他说,在2月15日展开的特别行动中,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5名嫌犯,另3名嫌犯因其他罪行被扣押在瓜夷监狱和亚罗士打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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