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孙丽薇——报道
(吉隆坡9日马新社讯)马来西亚中医界正逐步改用植物性或合成替代品,摒弃濒危动物药材及减少对其成分的依赖,从而保护生物多样性。
传统中药常使用穿山甲等野生动物成分,然而,现代中医则日益推崇永续、道德采购和科学验证的替代方案,以兼顾疗效与生态保护。
专家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尽管濒危物种穿山甲受到国际贸易禁令的保护,但它仍然在中国和东南亚地区备受追捧。
来自双威中医中心的草药师方禧指出,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向来相信穿山甲鳞片具有药用价值,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文化传统根深蒂固且拥有成熟的中医药行业,因此,中国的需求量一直较高;不过,在需求量、法规及执法力度方面,两国仍然存在关键性的差异。
她说,穿山甲的鳞片在中医历史上占据一定地位,但现代科学研究已证明,许多符合伦理标准的植物性或合成替代品同样具备类似疗效,且可作为永续的替代方案。
“例如,我们现在以王不留行(一种中草药)替代穿山甲鳞片,用于促进血液循环和催乳。至于熊二醇(UDCA)等合成替代品则已取代熊胆,用于肝脏相关疾病的治疗。”
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的数据显示,2015至2021年,亚洲共破获1141起穿山甲走私案件,中国、越南、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共占总数的91%。
自2019年起,中国政府取消含穿山甲鳞片药物的医保报销,以遏制对穿山甲的贸易,特别是来自东南亚的供应链,并于去年11月将用于药用的穿山甲鳞片年度限额减少至1公吨(约2000只穿山甲)。
尽管中国缩减上述配额,但相关产品仍可合法销售则引起大马的非政府组织关注,担忧由于透明度不足且仍允许服用,执法漏洞恐使东南亚的非法鳞片流入市场。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助理教授王易孚曾在剑桥大学研究中医领域对穿山甲鳞片的需求,并指如今中国商家对许可证的意识提高,不仅销售穿山甲产品需要合法授权,相关产品本身也须认证。
她说,随着中国在2020年6月将所有穿山甲物种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将含有穿山甲鳞片的产品从《中国药典》中删除,穿山甲鳞片的贸易近年来显著下降。
她指出,中国目前使用2016年前从非洲和亚洲进口的合法库存穿山甲鳞片,并通过许可证管理供应医院和药店,目前一共有711家医院获准销售相关药品。
尽管如此,双威中医中心药剂师兼营运主任陈诗欣则建议,病患若对网购的中药产品有疑问,应咨询专业中医师或草药师,确保安全后再服用。
“为了确保中医治疗的包容性,我们尽量避免使用动物性药材,转而选择具有同等疗效的植物性草药。”
为提高中医业者对禁用濒危野生动物入药的认知,并向公众普及相关法规,TRAFFIC携手大马华人医药总会推出“仁心”倡议,包括在2023年11月出版大马中医中药手册,以提升对濒危野生动物入药危害的认知,并警示买卖此类产品的法律风险。
TRAFFIC国际东南亚项目负责人庄翠玲说,过去与中医行业的交流当中,有者对使用濒危野生动物入药的法规感到困惑,因此,这份附有中英双语的手册将帮助业者鉴定哪些成分需要许可证?哪些应完全避免?
过去10年,该组织在我国展开广泛研究,包括调查半岛及东马的中药店;另一名项目负责人曾景玮则指出,与中医行业长期合作旨在提供使用的永续经营指南,而非单纯施加限制。
他说,这本40页的手册电子版及相关详情可从 www.healersforthewild.com 免费下载,“我们也通过社交媒体和多种方言的视频,并与网红合作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传发信息,提高公众对杜绝野生动物入药的意识。”
雪隆华人药业公会会长马迳蔃受询时指出,本地中医行业过去10年已大幅减少使用及销售动物性成分的产品,尤其涉及濒危物种的药材。
“如今,网售穿山甲鳞片中成药大多没有序列号,极可能是假货。因为要合法从中国购买穿山甲鳞片,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和执业中医师的处方,且所有交易需向中国政府报备。”
另外,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执法组主任诺阿里夫也提醒,若欲携带含野生动物成分的药品或制品入境,须先取得该局总监签发并获部长批准的特别许可证,才可入境。
“虽然其他国家公开出售各种野生动物产品,但这并不代表可随意带入大马。国有国法,我们仍会严格执法,凡未经授权持有或存放此类产品的人士,将受到法律制裁。”
卫生部传统与辅助医药组高级助理主任达祖依克马医生也警告执业中医,若被发现存放或销售上述药品,特别是抵触PERHILITAN及国家药品管理局的法令,一旦定罪,则卫生部会吊销他们的执照。